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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资讯

忻州市:推出六项举措服务保障退役军人


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创建模范机关打造有温度的退役军人之家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创建行动和市直工委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创建行动的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开展模范机关创建行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服务保障退役军人为主线,突出优抚褒扬、安置就业、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四项重点,强化服务基础,打响双拥品牌,全力打造有温度的退役军人之家。


 
(一)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制定了机关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出台了《中共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委工作制度》、《2022年度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党费收缴使用流程,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要求,建立健全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持续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开展“创清廉机关,做清廉干部”主题党日活动,警醒全体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职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稳步推进双拥创建。山西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根据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山西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推荐工作的通知》(晋拥字〔2022〕1号)精神,市双拥办组织考核组对申报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的忻府区(与忻州市同创)、原平市、五台县、代县、繁峙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等10个县(市、区)进行考核均符合创建标准,并上报省双拥办。山西省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工作。按照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做好山西省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348号)要求,将我市模范单位和个人初选名单上报省双拥办。
 
(三)扎实做好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情况,印发《“护航党的二十大”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做好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方案》《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方案》,圆满完成了“两节”、全国和全省“两会”、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的信访保障工作,我市退役军人群体总体平稳可控,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平稳向好。
 
(四)高效推进建档立卡工作。建档立卡工作是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省厅安排的2022年重点工作之一。按照《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总体目标:2022年3月底前完成50%,6月底前基本完成。从2021年12月底启动以来,市局建档立卡工作专班先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10次、集中学习培训3次、实地调研13次,通过定期组织视频答疑和现场集中解惑、加强工作督导和实时问题答复等方式深入了解实际困难和问题,精准有效推进工作展开。截至8月底,全市完成总体维护率达92.65%。
 
(五)稳妥推进优待证发放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今年为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优待证,年底前全面完成发放任务。截至8月31日,我市已受理并完成总任务的近90%。
 
(六)扎实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政策等法规,对有意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机会,由市级组织,培训时间一般为3个月。2022年计划完成培训354人,上半年已培训130人,持证130人,推荐就业率85%以上,全部实现了“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现正组织报名进行下半年培训,确保完成全年培训计划。
 
 来源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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